商品条形码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,当时美国的杂货店业困境重重,需要一种能够快速识别商品的技术来提高效率。于是,麦克·韦尔奇(George J. Laurer)在1969年发明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条形码,它由12个数字组成,称为“UPC码”(Universal Product Code,通用商品代码)。这种码被广泛应用于美国的零售行业中,至今仍在使用。
UPC码由12个数字组成,其中前6位称为“制造商标识码”,用于标识商品的制造商;后面的6位称为“产品标识码”,用于标识商品的种类和型号。这种编码方法可以表示超过10万亿种商品,足以满足大部分商家的需求。
不过,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,商品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,UPC码已经无法满足需求。因此,欧洲采用了一种新的编码方式——“EAN码”(European Article Number,欧洲商品编码),它由13位数字组成。与UPC码不同的是,EAN码的前3位表示国家编码,接下来是制造商编码和产品编码。这种编码方式更加精细,可以表示近百万种商品,已经成为全球普遍使用的一种标识符号。
除了UPC码和EAN码之外,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其他类型的条形码,例如QR码、Data Matrix码等。它们的字符个数并不固定,而是根据所表示的数据进行调整。QR码可以表示多达7,089个数字或4,296个英文字符,而Data Matrix码最多可以表示2,335个英文字母和数字。
总体来说,商品条形码的字符个数并不是固定的,而是根据所采用的编码规则和表示数据的多少进行变化。不过无论是哪种编码方法,商品条形码都是现代商品管理和流通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